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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园 交 通 提 示
2023-03-22 14:56  

为切实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秩序,现就有关交通事宜提示如下:

1.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要走机动车道,严格执行校园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特别是通过十字交叉路口、弯道、减速带时,要谨慎操作、注意观察,减速慢行,遇到行人要主动减速、避让,禁止鸣笛。机动车驾驶人和乘客要系好安全带;切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校园内禁止驾驶摩托车;养成安全文明出行习惯。

2.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如道路较窄,则要靠右行驶,保持合理车速,不赛车、不载人。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楼宇内(校内电动自行车充电点见下图)。

3.按照《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应当安装车牌,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非道路车辆或者滑行工具,不得上道路行驶。

4.燃油汽车、电动汽车和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等车辆要端正停放在相应的泊位内,严禁停放僵尸车


(图中蓝色区域为电动车充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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