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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是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负责校内政保、治安、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保障正常的校园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的职能部门,设有政治保卫科、综合治理科、安全管理科、安全教育与户籍科四个科室。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始终把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机关的各项部署与要求,在各级领导的帮助指导下,经过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校园内多年无较大刑事与治安案件、火灾与交通事故,为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创造了良好条件。

2010年以来,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共4次被天津市公安局授予文保系统集体三等功荣誉称号,9人次获得天津市公安局文保系统个人嘉奖,4人获得市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先进工作者,2人获得教育系统优秀平安志愿者,1人获得天津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17年我校被评为2016年度天津市平安高校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优秀单位。

一、政治保卫科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校园秩序稳定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校园稳定动态信息的收集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处置不安定因素和应急突发事件。

3.负责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校园的渗透、煸动和破坏活动,做好校内预防和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工作。

4.负责协助国家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5.负责部门公文处理、会议安排、档案管理、网站更新和维护以及内外协调等内务工作。

政治保卫科办公电话:23085037。

二、综合治理科主要职责:

1.负责全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密切与属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联系,加强对校园周边综治环境和秩序的整治,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2.负责调处学校内部治安纠纷,在注重强化有关人员思想、教育工作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教育,做好重点人员的监控工作。

3.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加强对物业安保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做好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交通法规宣传教育、车辆出入校管理和提出校内交通管理设施意见、建议等校园交通管理工作,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5.负责做好学校各类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种案件等工作。

综合治理科办公电话:23085007。

三、安全管理科主要工作职责:

1.按要求拟定学校有关安全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防火责任书的签订和落实。

3.定期组织师生消防宣传培训、消防演练等校园消防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校内消防报建、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隐患整改。

5.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维护校园消防安全。

安全管理科办公电话:23085295。

四、安全教育与户籍科主要工作职责:

1.按要求,起草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工作安全教育方案。

2.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日常的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校园秩序稳定等安全教育工作。

3.加强对安防、消防等新技术的学习、调研,做好综治、消防等校园技防设施、设备的研究、规划、建设和维护工作。

4.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全校师生集体户籍的管理工作。

5.承办学校交办部门的临时机动任务或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安全教育与户籍科办公电话:23085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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