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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建大学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预案
2019-04-19 15:56  

本预案适用于天津城建大学校园内教职工或学生发生的交通、火灾、溺水等各种意外伤害事件,由天津城建大学维护高校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

一、应急处置程序

1.获悉意外伤害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向保卫处和校办公室同时报告。接报后,保卫处值班老师要立即赶赴现场并在5分钟之内弄清事件性质、人数和受伤程度等概况,视情况请求后勤管理处(校医院)或送医组织救治,同时报警;情况特别严重的拨打120,请求救护车到现场救治。校办公室要及时通报党委宣传部观察网络舆情,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领导小组。保卫处与校办公室要持续保持联系。

2.应急响应启动后,领导小组要根据掌握事件原因、受伤人性质等概况确定相应主责部门。

(1)受伤人是教职工的应急处置程序:

①教职工所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获悉情况后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安抚受伤人员,并进一步摸清、弄准事件起因、受伤情况等基本情况并自获悉概况始15分钟内,以适当形式将事件基本情况报校办公室。

②后勤管理处(校医院)要继续做好受伤教职工的临时包扎等紧急救助,提供医药、饮水、食品等物质保障,配合急救车辆送医治疗。

③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巡查和校门进出人员、车辆管理,必要时封闭学校大门;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向,进一步做好无关人员疏散、现场保护、外围警戒以及急救车辆的交通引导工作,必要时,请求公安机关派警力协助维持现场秩序;

④党委宣传部要随时关注事件舆情,与新闻媒体加强沟通,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杜绝虚假信息散播。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适时对外发布事件发生及处置相关信息;

⑤校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协调学校其他部门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同时,按照上级机关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要求,根据领导小组意见起草学校呈送上级机关报告;并由学校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上级机关对口部门。紧急情况应先口头报告,随后进行书面报告。

⑥教职工所在部门、单位要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人事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备案,然后再由后勤管理处(校医院)向西青社险中心报备。重大事故要先立即通过电话等适当方式上报,然后在24小时内书面报备。

3.教职工所在单位、部门要协助受伤教职工做好工伤认定以及相关陪护工作;并就意外伤害引起的其他连锁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按学校规定程序办理。

(2)受伤人是学生的应急处置程序:

①学生所在学院主要负责同志获悉情况后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安抚受伤学生,并进一步摸清、弄准事件起因、受伤情况等基本情况,自接报始15分钟内通过适当形式通报校办公室。

②后勤管理处(校医院)要继续做好受伤学生的临时包扎等紧急救助,提供医药、饮水、食品等物质保障,配合急救车辆送医治疗。

③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巡查和校门进出人员、车辆管理,必要时封闭学校大门;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向,进一步做好无关人员疏散、现场保护、外围警戒以及急救车辆的交通引导工作,必要时,请求公安机关派警力协助维持现场秩序;

④党委宣传部要随时关注事件舆情,与新闻媒体加强沟通,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杜绝虚假信息散播。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适时对外发布事件发生及处置相关信息;

⑤党委学工部(研究生部)进一步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会同涉事二级学院分别要在自接报始30分钟时和处理重要节点、完成时,以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报告校办公室。

同时视情况,党委学工部(研究生部)会同涉事二级学院起草事件通报稿件、提出拟通报时间、范围,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通过适当方式,下发至学校一定范围直至全校。

⑥校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协调学校其他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同时,按照上级机关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要求,根据领导小组意见起草学校呈送上级机关报告;并由学校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上级机关对口部门。紧急情况应先口头报告,随后进行书面报告。

3.辅导员或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应视情况通知学生家属,提前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和学生的陪护工作。领导小组应配合卫生、公安等部门尽快查清事件的起因及过程,并负责家属到校后的安抚接待工作。

4.党委学工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负责同志和二级学院分管心理工作的辅导员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协助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附件1天津城建大学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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