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正常校园交通秩序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当前,学校北围墙施工项目和实训中心二期工程施工项目已基本完成,即日起,学校恢复正常交通秩序。为切实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规范校内交通秩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天津城建大学校园秩序管理规定》《天津城建大学校园交通及进出车辆管理》等有关文件,不断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2.现代教育中心会议中心两侧为会议预留车位,会议中心北侧为公务车停放车位,其他车辆即停即离,遇有学校重要会议,按临时管控措施执行。学校在校园部分道路摆放路墩,机动车需绕行(交通示意图见附件1)。
3.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要走机动车道,严格执行校园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特别是通过十字交叉路口、弯道、减速带时,要谨慎操作、注意观察,减速慢行,遇到行人要主动减速、避让,禁止鸣笛。机动车驾驶人和乘客要系好安全带;切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禁止驾驶燃油类两轮、三轮摩托车进校;养成安全文明出行习惯。
4.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如道路较窄,则要靠右行驶,保持合理车速,不赛车、不载人。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楼宇内。
5.按照《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
道路行驶时,应当安装车牌,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非道路车辆或者滑行工具,不得上道路行驶。
6.燃油汽车、电动汽车和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等车辆停车时依规有序停车入位,确保校园环境整洁有序(自行车停放点见附件2)。
7.学校将5月定为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月,请各单位、部门通过部门会议、主题班会、微信公众号、网站等线上线下的形式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营造浓厚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附件:1.交通示意图
2.自行车停放点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附件2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自行车停放点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