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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01-08 16:29  

各单位、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两委关于开展2019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津教安函〔2019〕49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关于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大干60天”全力确保“两节”安全的通知》(天城大党〔2019〕98号)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学校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检查火灾高危部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压实安全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坚决避免校园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好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2020年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1.深化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健全本单位、部门,外包服务场所、校办企业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尚未整改完毕的问题隐患强化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2.提高防范消防安全风险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要通过消防安全教育课、发放消防安全手册、张贴消防宣传海报、悬挂消防宣传标语、召开消防安全讲座等途径,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和普及,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要保持校园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及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正常运行;微型消防站要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要积极邀请属地消防救援部门进校园,组织开展消防火灾演练,增强应急响应和处置初起火灾能力,提高消防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发现演练中的问题并改进落实;各单位、部门要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会议中心、学生公寓、学生活动中心、食堂、变电站、供热站、超市、宾馆、实验楼、体育场馆、图书馆、监控室、消防控制室、施工现场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每二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场所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紧盯危险品实验室安全。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好实验室、实训场所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五双”、“四无一保”管理要求,日常使用的危化品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危化品采购坚持“用多少、买多少、先进先用”的原则,减少存储或尽量不要存储。防范遏制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化解实验室、实训场所安全风险。

4.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校内在建施工工地设置必要的隔离设施,严格划分施工防火隔离区,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现场要制定防触电、防火灾等安全措施。针对极端恶劣天气提高水电线路、配电设施检查频次,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要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管理,修建集中充电场站,严禁私接线路充电;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发现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要及时清理搬离。

6.加强校内餐饮服务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要配备足够且完好有效的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烟道、排烟系统、燃气管道,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各类大型活动的全面安全检查,紧盯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及时关注冰冻寒潮、雨雪风霜等气象灾害,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集中开展检查督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增加巡防力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研判本单位、部门的消防风险隐患,在持续开展“大干60天”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再次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冬春火灾防控工作7项任务,全面开展消防隐患自查、整改。

各牵头部门要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的巡查、督查。

2.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压实消防安全责任,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对于消防隐患问题突出的单位、部门,学校将采取约谈的方式,进一步督促落实有关单位、部门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3.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并及时准确上报学校有关信息。

附件:天津城建大学开展2019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分解表

天津城建大学

2019年12月9日

附件

天津城建大学开展2019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任务分解

牵头部门

一、深化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1.1建立健全各单位、部门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尚未整改完毕的问题隐患强化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保卫处

1.2建立健全外包服务场所、校办企业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尚未整改完毕的问题隐患强化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团委、社会服务办公室

二、提高防范消防安全风险能力

2.1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保卫处

2.2通过消防安全教育课、发放消防安全手册、张贴消防宣传海报、悬挂消防宣传标语、召开消防安全讲座等途径,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和普及,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2.3保持校园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及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正常运行。

2.4微型消防站要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2.5积极邀请属地消防救援部门进校园,组织开展消防火灾演练,增强应急响应和处置初起火灾能力,提高消防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发现演练中的问题并改进落实。

2.6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

2.7会议中心、学生公寓、学生活动中心、食堂、变电站、供热站、超市、宾馆、实验楼、体育场馆、图书馆、监控室、消防控制室、施工现场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每二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场所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校长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团委后勤处、社会服务办、国有资产管理处、体育部、图书馆、保卫处、基建处

三、紧盯危险品实验室安全

3.1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科技处

3.2全面贯彻落实好实验室、实训场所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五双”、“四无一保”管理要求,日常使用的危化品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3危化品采购坚持“用多少、买多少、先进先用”的原则,减少存储或尽量不要存储。防范遏制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化解实验室、实训场所安全风险。

四、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4.校内在建施工工地设置必要的隔离设施,严格划分施工防火隔离区,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现场要制定防触电、防火灾等安全措施。针对极端恶劣天气提高水电线路、配电设施检查频次,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基建处

五、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

5.1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管理,修建集中充电场站,严禁私接线路充电。

保卫处、后勤处、社会服务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

5.2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

5.3发现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要及时清理搬离。

六、加强校内餐饮服务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6.配备足够且完好有效的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烟道、排烟系统、燃气管道,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后勤处、社会服务办公室

七、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

7.1加强对各类大型活动的全面安全检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体育部

7.2紧盯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及时关注冰冻寒潮、雨雪风霜等气象灾害,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基建处、后勤处

7.3集中开展检查督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增加巡防力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校长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后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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