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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防火安全提示
2019-11-08 11:39  

各单位、部门:

为确保全体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按照市教育两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津教安函〔2019〕42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学校防火安全工作进行安全提示。

一、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加强防火安全教育,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所属区域及变配电设施等消防重点部位防火安全自查,充分利用119消防安全宣传日等重要宣传主题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做到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毯、小太阳等高功率电热器具,使用台灯、充电器、电脑等电器要注意发热部位的散热。室内无人时,应关掉电器的电源开关并且拔下插头,不在室内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室内使用明火和焚烧物品,不要乱堆乱放,阻塞应急疏散通道。发现隐患,立整立改。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二、正确使用电源插座。要使用符合国家质量认证的电源插座,特别是在使用插排时,要确定所接用设备总功率小于插排的额定接用功率,并确保插接牢固;放置位置要防止人踩、避免拖动和摩擦,要远离水杯、水盆,防止溅水导致短路,不要把插排接到床及办公家具,以免因漏电、过热引燃床具,导致火灾。

三、人员密集场所防火。食堂、宾馆、超市、快递、仓储、印刷、电信等商业经营场所及学生宿舍、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遵守消防安全制度,不携带易燃易爆品,严禁吸烟、丢弃烟头、火种,应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组织学生活动,要有完备的安全预案且培训到位。集中开展电气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对用电采暖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开展重点排查,防止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要做到人走断电。

四、教学实验室防火。教学实验室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实验操作一定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除了加强用电安全操作外,还需要对实验用品做好管理,尤其是涉及化学实验室所需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保管、领用、处置等各环节的风险防控。教学实验室内严禁动用明火。

五、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建筑施工现场施工期间,必须现场设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施工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设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对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加强防火工作,氧气瓶、乙炔瓶分开存放、集中管理,气瓶存蓄和使用时,要配齐消防器具。

六、室外防火。冬季天干物燥,容易发生火灾,不要堆放、储存废弃杂物,严禁在室外焚烧垃圾、杂草和乱扔烟头,加强室外暖气管保温层等设施的检查、维护,以免引起火灾。

七、电动自行车防火。电动自行车严禁停放在建筑室内,更不允许在室内进行充电,以防充电故障,引发火灾。

八、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如需动火操作,必须到保卫处办理《动火审批证明》,做好防火措施,由部门主管教师现场监督,方可进行动火操作。

冬季防火安全工作关系重大,关键在于预防。当前正值秋冬季节转换,火灾高发易发,各类风险隐患“露头”,致灾因素增加。请各单位、部门结合近期典型火灾案例,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同时认真做好所属区域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时发现、整改防火安全隐患。下一步,学校将进行防火安全巡查。让我们全校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共同建设文明和谐美丽的平安校园!

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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