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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查清理管制刀具等校园违禁物品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9-03-25 09:33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平安校园环境,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部署安排和《天津城建大学建国70周年维护政治安全稳定工作实施方案暨2019年安全稳定工作要点》(天城大党〔2019〕14号)精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开展管制刀具等校园违禁物品清查清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园违禁品的范围

1.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

2.猎枪、气枪、火枪、发令枪、仿真玩具枪等管制器械;

3.袖箭、钢管、棒球棍等易致伤致死器具;

4.毒品等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有刺激性气味及易燃易爆化学品;

5.“法轮功”等邪教、反动迷信及不健康书刊、音像制品;

6.电炉、电吹风等违章电器;

7.猫、狗等宠物;

8.其他校园违禁品。

二、清查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步骤

(一)学习教育

各单位、部门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适当方式,传达部署专项行动工作,确保每位师生员工知悉校园违禁物品清查清理专项行动通知。

相关学习教育活动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

(二)自查自纠

各单位、部门要采取个人自查、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排查清理工作。

(三)检查督查

学校将通过抽查和督查的形式,深入各单位、部门就落实清查清理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平安稳定的校园环境是各项工作开展的基石,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树牢“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工作理念,将开展管制刀具等校园违禁物品清理专项行动作为创建平安校园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落实。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真抓实干,切实将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彻底清理出校园,为师生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认真排查治理

各单位、部门,特别是教学单位要在普遍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教室、学生宿舍、储藏室等重点部位的排查清理。要结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加大日常安全检查力度,切实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地毯式,坚决将学生身边携带的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彻底清理。对“有打架斗殴违规苗头的、有矛盾纠纷问题隐患的、有心理问题需关心关注的、学业困难的”重点人员要加强摸底排查,采取有效针对性措施,立足发现在先、处置在早、解决在小,扎实做好以上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3月29日前,主动上缴违禁物品的,学校将以批评教育为主;未及时上缴违禁物品被检查发现的,将依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在清查清理专项行动中查收的违禁品,各单位、部门要详细登记,并经保卫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

有关单位、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养他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加强公德教育,培养学生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要加强法治安全教育,积极会同公安机关,充分利用鲜活的案例,以案说法,强化学生法治观念,引导学生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远离枪支、毒品、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避免受到伤害或伤害他人。要充分利用班会、安全讲座、校园宣传栏、“两微一端”等方式,大力宣传涉枪涉毒涉刀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动员广大学生对在校园内携带、使用违禁物品的行为进行举报。

(四)形成长效机制

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完善违禁物品清理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清查清理,实行常态化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校园内恶性暴力案件的发生。有关单位、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加强学校门卫、食堂、宿舍、教室等重要部位管理,完善应急工作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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